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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专用章的通知摘要:关于启用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专用章的通知 食药监办[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食药监办[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各司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公安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自2012年4月16日起,启用新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专用章。原药品注册专用章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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