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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摘要:
2024年,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群众待遇巩固提升,基金运行安全稳健,管理服务提质增效。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数。2024年底,职工医保参保597.93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20.79万人,退休职工177.14万人,在职退休比为2.38:1。全省参加生育保险393.25万人。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保人数(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338.64万人、197.97万人、61.32万人。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参保人数分别为592.30万人、5.63万人。
(二)基金收支。2024年,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401.13亿元,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313.22亿元。2024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71.5亿元,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187.37亿元,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当期结存84.13亿元。2024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收入129.63亿元,个人账户支出125.85亿元,个人账户当期结存3.78亿元。
(三)待遇享受。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4256.79万人次,其中普通门急诊3035.02万人次、门诊慢特病1039.73万人次、住院182.04万人次。此外,享受药店购药7436.92万人次。享受生育待遇25.01万人次。
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为8558.38元,其中,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1057.47元、5270.25元、2917.07元。平均住院天数8.3天。
2024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药总费用346.69亿元,其中,在医疗机构发生275.67亿元,在药店发生71.02亿元。医疗机构发生费用中,在职职工医疗费用109.6亿元,退休人员医疗费用166.07亿元。
2024年,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89.15%,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8.41%、91.59%、92.49%。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人数。截至2024年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3964.58万人。
(二)基金收支。2024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436.08亿元,医保基金支出398.41亿元,医保基金当期结存37.67亿元。
(三)待遇享受。2024年参保人员享受待遇17802.41万人次,其中,普通门急诊15178.49万人次、门诊慢特病1672.15万人次、住院951.77万人次。
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5381.00元,其中,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9322.25元、4594.91元、2010.18元。平均住院天数7.83天。
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药总费用695.27亿元,其中,在医疗机构发生694.53亿元,在药店发生0.74亿元。
2024年,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70.84%,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6.47%、74.51%、80.44%。
三、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
2024年,全省医疗救助支出37.19亿元,医疗救助基金资助984.5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和住院救助771.81万人次,全省次均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分别为878元、84元。2024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12亿元、3.3亿元。
2024年底,全省纳入监测范围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各项医保综合帮扶政策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4146.27万人次,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149.44亿元。
四、三医协同发展
(一)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2024年全省落地执行22批次药品耗材集采,节约采购资金近33亿元。实施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治理,督促584家企业1439个品规药品下调挂网价格。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周转金预拨标准提高至3万元—5万元,助力基层有医有药有服务。
(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制定印发2024版全省价格项目汇编及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统一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形成全省价格项目目录和支付政策“一张清单”。实施6周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项目加收政策,新增“名医门诊诊查费”等60项价格项目,平移25项价格项目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建立医保支付新机制
全省15个统筹地区开展DRG付费工作,2个统筹地区开展DIP付费工作。印发全省DRG付费分组方案,启动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改革试点,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报销,惠及1413.27万人次,医保支付12.57亿元。
五、异地就医
2024年,全省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1140.95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455.12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387.63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67.49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685.83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435.31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250.52万人次)。全省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197.17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58.17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139.00亿元。
六、医保基金监管
2024年全省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1.81万家,解除医保协议818家,行政处罚525例,全年挽回医保基金损失9.32亿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318例。印发两批次255条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主动退回违规费用2.84亿元。对171种10141个品规医保重点监控药品实施事前提醒事中控制,节约医保基金3973.51万元。应用智能审核规则334条,拒付和挽回基金损失1.42亿元。药品追溯码采集实现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省级飞行检查州市全覆盖,发现违规费用1.85亿元。对3个州市实施专项飞行检查,发现违规费用8343.59万元。
注: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总计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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