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首页 产品中心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专项工作 资源中心 员工风采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国家卫健委印发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

发布时间: 2025-9-9 0:00:00浏览次数: 43
摘要:
  国卫办医政函〔2025〕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我委组织对药事管理和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进行修订,新制定了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形成了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详见附件1、2、3)。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组织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3月31日印发的《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国卫办医函〔2015〕252号)和2020年8月4日印发的《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国卫办医函〔2020〕654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