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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传染病疫情信息摘要: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针对有的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为防止虚假疫情信息传播,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修订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及时提出调整各类传染病目录的建议。调整甲类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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