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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摘要: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4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3月3日至3月9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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